根据市人事局《关于组织2004年首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泰人通[2004]14号)精神,2004年度我省首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考试定于6月5日、6日(星期六、日)举行,现就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论学历和资历,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考任一级别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一)报名时间:3月17日-18日,报名地点:区人事局(区政府大楼723室)。 (二)报考者携带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三)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积极做好考试的宣传、发动工作。 (四)2004年全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各级别考试科目设定如下: 初级:《人力资源管理概论》、《人力资源管理实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规》3个科目。 中级:《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含概论、实务、相关法规)、《组织行为学》和《领导与沟通》3个科目。 高级:《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领导与沟通》、《企业文化与组织发展》和《工商管理综合知识》4个科目。 (二)各科目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三)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使用即按作弊论处。 (四)全省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周期为2年,即:报考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水平证书。 四、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前培训工作由省人才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的课时,计入继续教育课时。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可征订教材。 五、其他 区各有关单位将上述精神及时通知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杜绝各类违纪现象。对于违反考风考纪、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泰州市海陵区人事局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